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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天河杯”中小学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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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 17: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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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右艺分子 于 2012-3-1 17:49 编辑

为弘扬我国书法艺术,贯彻教育部下发的《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落实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积极推进中小学生的素质教育,广州市天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州市天河区书法家协会、广州市第十八中学联合举办首届“天河杯”中小学书法大赛。

一、主办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州市天河区书法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州市第十八中学

三、 大赛组委会
主任:
王  壮(天河区政协副主席、区文联主席)
副主任:
谢光辉(天河区文联副主席、书法家协会主席、暨南大学教授)
房  燕(广州市第十八中学校长)
组委会成员:
靳继君(天河区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广东省职业技术学院教授)
秦柏柳(天河区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邹敏德(天河区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莫  滔(天河区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陈永军(天河区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颜碧辉(天河区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李广志(天河区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
邓清平(广州市第十八中学党委书记)
袁武科(广州市第十八中学副校长)
翟江帆(广州市第十八中学副校长)
莫  非(广州市第十八中学书法教师)

四、征稿范围:
凡天河区各中小学的在校学生及教师均可投稿,同时欢迎广州市所有中小学的在校学生及教师投稿(包括各类书法培训机构),来稿一视同仁。
此次活动免收参赛费和评审费。

五、内容要求:
积极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文赋、对联、格言等均可。

六、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2年3月5日截止。

七、作品要求:
书法作品均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尺寸限四尺竖幅以内(含四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篆刻稿贴于四尺对开的竖式纸上,印拓不超过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   
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组别、年龄、学校名称、联系地址、邮编、指导教师姓名及电话、学校负责人电话,并认真填写作品登记卡。作品登记卡有个人作品登记卡和集体作品登记卡两种,只需填一种即可(请打印)。登记卡可下载,可复制。

八、作品评定:
由广州市天河区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评定结果将在中国书法网和广州市第十八中学网站上公布。
作品分教师组、中学组、小学组三个组别进行评选,评出金奖6名,银奖12名,铜奖24名,优秀奖60名。
根据组稿数量及质量对学校评出优秀组织奖10名。

九、奖励办法:
1. 获奖的教师和金银铜奖的学生可作为加入广州市天河区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2. 向获奖的教师和学生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并赠《首届“天河杯”中小学书法大赛作品集》一册。
3. 向获优秀组织奖的学校(或书法培训机构)颁发奖杯,并赠《首届“天河杯”中小学书法大赛作品集》十册。

十、作品集:
所有获奖作品将收入由组委会编辑出版的《首届“天河杯”中小学书法大赛作品集》。

十一、展出时间地点:
2012年4月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在广州市第十八中学展出。届时组委会将邀请获奖的教师和学生参加首届“天河杯”中小学书法大赛颁奖仪式及相关活动。

十二、因人力有限,所有来稿均不退稿。作品所有权、出版权等归首届“天河杯”中小学书法大赛组委会所有。

投稿地址:广州市第十八中学(广州市天河区桃园中路276号)
邮编:510660
收件人: 莫 非
联系电话: 13660636969

首届“天河杯”中小学书法大赛组委会
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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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姓名

指导老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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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教师学生均可使用)

集体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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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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